Share this article
以下为柬埔寨企业结构列表。
当您考虑创办公司时,首先要做的是选择合适的企业实体,柬埔寨有各种独立和非独立的法律实体可供选择。
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这些实体类型。
柬埔寨有哪些企业实体类型?
柬埔寨的企业实体类型包括:
- 独资企业
- 合伙企业
- 普通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企业
- 有限责任公司
-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私营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 国外企业实体
- 代表处
- 分支机构
- 子公司
第一类实体独资企业
柬埔寨的独资企业由一人拥有和运营。独资的企业所有者享有所有资本和利润。然而独资企业不是独立的法律实体,其所有者需以个人名义承担所有债务责任。
第二类实体合伙企业
当地企业和小型企业多为合伙企业,这类企业实体在会计、医生和律师行业颇受青睐。
合伙企业分为两类,分别是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2.1 普通合伙企业
《商业企业法》 (LCE) 第 8 条规定,普通合伙企业指的是将自己的财产、活动或知识结合在一起开展业务以赚取利润的两人或多人间订立协议。
普通合伙企业有独立于合伙人的法人资格。普通合伙企业在根据《商业规则与登记法》注册后将具有法人资格,并享有以下权利:
- 以企业的名义开展业务
- 以企业的名义签署合同
- 企业名下可拥有动产和不动产
- 以企业的名义发起诉讼或应诉
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包含一位或多位合伙人的名称,且名称的末尾或下方必须是普通合伙企业。
在下列情况下,我们将普通合伙企业视为柬埔寨企业:
- 普通合伙企业在柬埔寨设有营业地点和注册办事处
- 超过 51% 的已登记所有权权益由柬埔寨籍的自然人或法人持有。
必须任命一位管理人员来管理普通合伙企业的事务。如有多位管理人员,除非协议中另有规定,否则每位管理人员需分别管理不同的业务。
2.2 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第 64 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指的是唯一有权管理和绑定合伙关系的一位或多位普通合伙人之间订立协议,且这一位或多位有限合伙人必须为公司注入资本。
有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 99 年,但该期限可以延长。此类企业必须在柬埔寨商务部注册,否则会被视为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的名称必须包含一位或多位合伙人的名称,且名称的末尾或下方必须是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人的责任以他/她的出资额为限,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与第三方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人没有以下权限:
- 管理合伙企业
- 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洽谈业务
- 担任合伙企业的代理人
- 允许使用有限合伙人的名字
有限合伙人可以审查合伙企业的报告和发展情况,并就合伙企业的管理提供咨询意见。
第三类实体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 (LLC) 是柬埔寨最常见的企业实体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LLC) 分为柬埔寨 100% 控股企业、外资 100% 控股企业和柬埔寨和外资共同控股企业。有限责任公司 (LLC) 可有 1 到 30 位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可分为三类,分别是:
-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 私营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3.1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拥有 2 到 30 位股东,以及最少一位董事(柬埔寨人和外国人均可)。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公开发行股票和有价证券,且各类的股票转让都会受到一项或多项限制。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的法律实体,无需个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设立私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股本为 400 万瑞尔。
公司名称末尾必须为私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3.2 私营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私营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私人有限责任公司,其必须有一位自然人股东或实体股东,以及最少一位董事。如公司股东同意增加股东,则私营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可变更为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3.3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公众有限责任公司可公开发行股票和有价证券。公司名称末尾必须为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其必须具有最少三名董事和至少两名股东。银行、保险公司和金融公司必须注册为公众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类实体柬埔寨的国外企业实体
根据《商业企业法》(LCE) 的规定,国外企业实体指的是根据外国法律创立,但在柬埔寨设有经营场所,并开展业务的法人。
柬埔寨国外企业实体分可为三类,分别是:
- 代表处
- 分支机构
- 子公司
4.1 代表处
外国公司可通过在柬埔寨设立代表处进入柬埔寨市场,并推广国外母公司的产品和服务。
代表处不能在柬埔寨从事贸易业务,也无法提供销售、购买、生产、加工或施工等服务。
代表处可开展以下活动:
- 联系客户,并将客户介绍给母公司
- 收集研究商业信息,并将相关信息汇总给母公司。
- 进行市场调研
- 在商品交易会上推销商品,以及在代表处办公室或者商品交易会上展示样品和商品。
- 租用办公室和雇佣当地员工
- 代表母公司与当地客户签订合同
代表处名称必须与母公司相同,在其名称前或名称上方需包含商务代表处或商务关系处等字样。
4.2 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不是独立于国外母公司的法律实体,因此母公司对分支机构的债务和义务承担责任。
分支机构可从事商业活动,如购买和销售产品,以及从事生产、加工和施工等业务。分支机构的名称必须与母公司名称相同,且在名称上方或名称前包含分支字样。
分支机构不能参与可享受税收优惠的合格投资项目 (QIP)。如要获得合格投资项目 (QIP) 的税收优惠资格,您必须有在柬埔寨注册的公司。
4.3 子公司
子公司是在柬埔寨的外资公司,其国外母公司至少持有 51% 的股份。子公司是独立于母公司的法律实体,可以以合伙企业或有限公司的形式设立。除了禁止外国人从事的活动(如拥有土地)外,子公司与当地公司拥有相同的业务范围。
结论
请先找到最适合自己业务的实体类型,再决定您在柬埔寨要创建的企业实体类型。以上概述了柬埔寨各个实体的情况和特点。
如您在选择实体类型时需要帮助,或在注册公司过程中需要指导,请随时联系 Acclime 。
Share this article
[elfsight_social_share_buttons id=”1″]